谁是舆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?

2023年04月19日14:37 新闻来源:人民网-安徽频道

“面对网络舆情、舆论监督,涉事部门认为,都是宣传部、网信办的事儿。”

“出现舆情后不断躲闪,百般遮掩,导致事情越闹越大,逐渐失控。”

“相关传言甚嚣尘上,涉事部门视而不见、听而不闻,导致传播范围持续扩大,网民的情绪和认知被带着走。”

“涉及多个部门的舆情,部门之间互相推诿、相互‘踢皮球’,谁都不主动作为。”

……

现实中,上述问题屡见不鲜。

究其原因,有的职能部门思维方式陈旧,总觉得不过是鸡毛蒜皮的事儿,忽视了其发酵的可能性及后果;

有的领导本着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心态,能躲则躲,甚至干脆像鸵鸟那样,将头一埋不管不顾;

有的领导顾虑太多、瞻前顾后,麻秆打狼两头怕;

有的领导有舆情恐惧症,一有风吹草动,就惶惶不可终日。

当然,还有一些复杂舆情,因涉及多个管理部门,存在“部门缝隙”。所谓“部门缝隙”,就是责任归属不明晰,谁都不愿负责。这是因为现实中,很有可能哪个部门主动担责,以后此类事情都是该部门的,万一做不好,还得被“打板子”。

舆情一旦爆发,虽然能躲过一时,但问题依旧摆在那里。与其他问题不同的是,舆情发生之后,在官方躲避之际,舆情正在酝酿、发酵、扩散。如果再有别有用心者推波助澜,那么,舆情很快就会处于失控状态。移动互联网时代,躲与怕,只能适得其反。

因此,明确谁是舆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,就能明确舆情处置的主体责任,这对舆情处置尤为关键。

早在2016年8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》规定:

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,按照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,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,本级政府办公厅(室)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;

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,上级部门办公厅(室)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。

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,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,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。

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,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,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,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,本级政府办公厅(室)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、督促指导工作,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;

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,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,指导、协调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。

上述文件就明确谁是舆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。

对于在舆情处置中,涉事部门与宣传部、网信办的关系,笔者有一个比喻:涉事部门是主力部队,宣传部门是后勤兵、保障部门,即由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,由涉事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直接出面释疑。


编辑:王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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